近日,省農業農村廳發布關于實施2025年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培育“頭雁”項目的通知,將遴選培育全省640名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。其中,泉州遴選推薦名額80個。
遴選“頭雁”培育對象嚴格按照《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培育“頭雁”項目實施方案》規定條件,向原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、國家鄉村振興示范縣傾斜。聚焦農產品生產加工業、鄉村特色產業、幫扶產業,以及休閑農業、鄉村民宿、農產品電商等鄉村新產業新業態,加強帶頭人培育。對支農“三支一扶”人員、鄉村文旅帶頭人支持項目入選人員等,符合條件的可納入培育范圍,鼓勵符合條件的在閩臺胞、臺農參加培育。
實施“頭雁”項目是農業農村系統落實新時代人才強國戰略的重要舉措,是推進鄉村人才振興的重要抓手,也是促進農業產業提質增效和農民致富增收的重要途徑。據了解,2025年是“頭雁”項目實施的第4年,也是“十四五”收官之年。2022年農業農村部、財政部聯合印發《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培育“頭雁”項目實施方案》,自2022年起每年為每個縣培育10名左右“頭雁”,用5年時間培育一支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“頭雁”隊伍,帶動全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形成“雁陣”,夯實鄉村產業振興人才基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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