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《石獅市加快海岸帶酒店服務業(yè)發(fā)展優(yōu)惠措施》(簡稱《措施》)正式出臺,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,凡在石獅海岸帶范圍內建設酒店并符合相關條件的,可按計容建筑面積享受每平方米480元的獎勵。
據了解,近年來,石獅市不斷推進海岸帶整治和保護性開發(fā)建設,通過交通疏脈絡、景觀造環(huán)境、產業(yè)引項目,推動68公里海岸帶不斷美麗嬗變,有力地引領文旅產業(yè)高質量發(fā)展、助推鄉(xiāng)村振興戰(zhàn)略深入實施。石獅市第八次黨代會第二次會議提出,將“建成活力海洋之城、美食文旅之城、精美善治之城”作為今后一段時期的重要發(fā)展思路,并明確提出要統(tǒng)籌海岸帶綜合開發(fā),建設十里黃金海岸旅游度假區(qū),加快具有帶動效應的文旅項目落地,努力打造國家級濱海旅游目的地。
根據該《措施》,享受優(yōu)惠措施的酒店需合法取得項目用地,建設地點在石獅海岸帶范圍內(以濱海岸線為基準,向陸域延伸約1000米的范圍),酒店設計及建設應符合《旅館建筑設計規(guī)范》和《旅游飯店星級的劃分與評定》中的四星級以上標準或同等要求。同時,項目固定資產投資強度(包括土地費用、建筑、裝修和采購的設施費用,不包括流動資金)應達到每畝500萬元以上。此外,酒店建筑高度在24米以下的,取得用地后36個月內必須建成并投入運營;建筑高度24米(含)以上的項目,取得用地后42個月內必須建成并投入運營。
《措施》明確,按酒店計容建筑面積計算,每平方米給予480元獎勵。獎勵分階段兌現(xiàn),項目完成施工許可證并進場施工后1個月內兌現(xiàn)30%,主體封頂后1個月內兌現(xiàn)30%,裝修完成并投入運營后1個月內兌現(xiàn)40%,每階段補助金額以該項目地方經濟貢獻為上限。
當年度企業(yè)或企業(yè)法定代表人、實際控制人列為失信被執(zhí)行人的,或企業(yè)納入環(huán)保、安全生產不良信用、涉黑涉惡等“黑名單”管理的,不得享受本措施的扶持政策。對偽造相關證明,弄虛作假套取獎勵資金的企業(yè),一經查實,將全額追繳已領取的獎勵資金,以后年度不再受理其申請,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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